摘要 2026年2月20日,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,以6 : 3的票数认定特朗普政府依据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(IEEPA)征收的大规模额外关税(包括“对等关税”和“芬太尼关税”)缺乏国会的明确授权,属于违法行为。白宫已随后确认,基于IEEPA的相关关税措施“不再有效” 。 这一判决直接推翻了涉及数千亿美元税款征收的法律基础。然而,判决本身并未解决一个最关键的实际问题:企业已经缴纳的巨额关税,究竟该如何拿回来?特朗普总统2月20日在随后的记者会上表示,关于退款的纠纷“可能要打五年官司” 。鉴于目前形势的复杂性和紧迫性,我们特此发布本简报,协助企业梳理退税路径并制定应对策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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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决的核心意义:退税权利的确立
尽管最高法院的判决书没有详细阐述退款机制,但其维持了下级法院美国国际贸易法院(CIT)的判决,即相关关税“因违反法律而无效” 。在法律上,“无效”意味着关税征收自始缺乏合法的依据。因此,进口商有权索回根据无效条款缴纳的关税。
据估算,涉及需退还的税款总额可能高达1750亿美元 。虽然这是一笔巨款,但企业需要认识到,退款既不是自动的,也绝非即时的。目前,约有1500多家企业已在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,以保留其索赔权。现在,真正的博弈刚刚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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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退税操作指南:双管齐下的“双保险”策略
鉴于特朗普政府已明确表态将通过援引其他法律(如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)重新加征关税以弥补财政缺口,并可能对退税申请设置障碍,公司需要立即考虑最高法院裁决的商业影响。我们强烈建议进口商立即采取以下“行政+司法”双轨并行的“双保险”策略,中国出口商也应密切关注退税带来的连锁效应。
第一步:行政程序——立即梳理数据,向CBP提出异议
这是最直接、成本相对较低的路径,但适用范围有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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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对象: 主要针对那些尚未完成“最终清算”(Liquidation1)的进口货物。清算通常在货物进口后314天内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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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作方式:
1. 数据准备: 立即从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(CBP)的“自动化商业环境系统”(ACE2)中下载所有涉及IEEPA关税的进口记录,包括条目编号、日期及已缴税款金额 。
2. 提交更正: 对于尚未清算的条目,可通过“事后更正”(Post-Summary Correction, PSC)程序向CBP申请退税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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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实障碍: 我们预计,CBP可能会对这类申请采取严格审查甚至拖延的策略。尽管CBP自2026年2月6日起已全面推行电子退税(ACH),但整个行政审核流程若没有强力推进,耗时一年以上将是常态 。
第二步:司法程序——向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
对于已经完成清算的货物,行政救济的大门基本关闭,必须启动司法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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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时效:企业必须在CBP驳回其行政异议(Protest3)后180天内,或自货物清算之日起2年内,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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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现在就要起诉?原因是:
1. 保留权利: 起诉是确保企业在未来任何集体和解或政府退款方案中占据 一席之地的必要步骤。
2. 排除障碍: 国际贸易法院在去年12月已裁定其有权命令政府重启已清算的条目并支付带利息的退税。政府已表示不会挑战法院的这一权力,这为司法退款扫清了关键的法律障碍。
3. 避免“混乱”: 大法官卡瓦诺在异议意见中也承认,行政退款将是一场“混乱”。相比之下,通过法院系统可以获得更明确的裁决和执行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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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得注意的问题
1. 新的关税无碍退款
美国最高法院2月20日判决IEEPA关税违法后,特朗普总统随即宣布,依据美国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122条对全球进口产品征收10%的关税,为期150天4。但是,这并不能改变此前依据IEEPA征收的税款属于“非法征收”的性质。新的法律依据不具有溯及力,不能使过去的违法行为合法化。
2. 退税资格
在清关过程中缴纳了关税的一方有权申请退税。对于中国企业而言,进口到美国市场的货物是通过自己的关联贸易公司完成纳税清关的,还是依赖非关联的美国进口商清关纳税的?如果是前者,在美国的关联公司可申请和获得退税。如果是后者,美国进口商有权申请退税。
通过自己的关联贸易公司清关纳税的,可能需要协助提交文件论证。通过非关联的美国进口商清关纳税的,需要审查贸易合同条款是怎样规定税款的承担的,考虑如果申请退税如何分担费用,也需配合美国进口商提交事实证据等。
3. 退税款的归属风险
这是一个极易引发商业纠纷的问题。如果您在贸易合同中已将关税成本转嫁给美国客户或供应商,那么在收到退税款后,这笔钱究竟该归谁?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审查相关合同条款。如果合同未明确约定,您可能面临来自交易对手的追索诉讼。
4. 企业的选择
如果您的企业从2025年2月至今对美出口金额可观,您应当着手申请退税,拿回您的钱。
考虑到诉讼费用,小型进口商可能需要考虑加入集体诉讼还是单独起诉,或者评估是否“低价出售退税请求权”或“放弃退款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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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的建议:立即行动,抢占先机
据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测算,IEEPA关税覆盖中国对美出口总额的约38%,主要涉及新能源光伏组件、汽车零部件、机电产品、纺织服装、家具家电等商品,这些商品的关税成本将直接下降10-20个百分点,中国企业要抓住IEEPA关税取消带来的成本下降窗口期。
现在,随着超过1000起案件涌入国际贸易法院,未来的司法资源将会变得极度拥挤。我们建议相关企业:
1. 立即梳理: 全面梳理2025年4月(对等关税生效)以来的所有对美进口报关单,精确计算基于IEEPA缴纳的税款总额。
2. 保全证据: 确保所有ACE系统中的报关数据、缴款凭证和合同文件完整归档。
3. 启动程序: 对于仍在清算窗口期的货物,准备提起行政程序;对于已经清算的货物,应考虑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,并评估加入集体诉讼还是单独起诉更加可行。
这场千亿美元的退税博弈将是复杂而又漫长的,但胜利属于有准备的人。
卓纬律师事务所的国际贸易与合规部律师,专精于海关合规、关税筹划与争议解决,曾创造性地为客户化解了大量国际贸易中的复杂难题。我们擅长针对关税政策高频变动等挑战,为企业提供清晰的解决思路和务实的行动方案。
在多年的实务中,团队与诸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机构、行业组织及国外律师建立了密切而良好的合作关系。通过合理的专业分工与紧密的团队协作,卓纬国际贸易与合规部致力于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涉外法律服务。
目前,我们正协助众多客户制定应对策略、准备相关材料。若您希望了解企业是否符合退税条件、需审查合同确定退税款归属,或需要协助启动相关法律程序,欢迎随时联系本部门。
联系人:彭汉英 合伙人(国际贸易与合规部)
电话:13267115512
免责声明: 本客户提醒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。鉴于事态仍在快速发展,企业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专业建议,敬请垂询。
1清算(Liquidation)是指对进口货物应计的关税或退税的最终计算或确定。清算流程(Liquidation process)是货物入境美国的最后一步,只有CBP对入境货物的申报进行清算后,美国进口流程才算完成,意味着海关已完成该进口货物的审查并确定了最终应缴的关税金额。
2美国海关自动化商业环境系统(ACE)是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CBP 官网的现代化数字化平台,用于跟踪、控制和处理所有进出口货物,旨在促进合法贸易并加强边境安全。它取代旧系统实现报关电子化,涵盖陆海空运输,是企业管理进出口合规的核心工具。
3在清算过程中,CBP对进口商品进行最终关税计算,在CBP提供清算或再清算的正式通知后,进口商通常有180天的时间对清算的某些方面如应税状态提出异议(Protest)。异议是进口商对CBP最终清算结果表示不赞同的一种方式,寻求对有关决定进行复审,此类审查可由直接参与相关决定的CBP官员进行。通常,任何有关进口商品的价值、归类或可接纳性的问题都可在清算后提出。
42月21日,特朗普总统在“真实社交”上发文称,将把对全球加征的进口关税提高到15%。150天之后,如获美国国会批准可以延期。
